5.2.1 第一代上大學之女生比例
臺師大每年系統性追蹤家中直系親屬為首位上大學者(第一代大學生)的性別比例。
根據2019年至2023學年度資料顯示,近年來男性第一代大學生比例略高於女性。
學年度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女性 | 235(52%) | 187(50%) | 122(46%) | 115(44%) | 116(42%) |
男性 | 218(48%) | 189(50%) | 141(54%) | 144(55%) | 159(58%) |
總計 | 453 | 376 | 263 | 259 | 275 |
5.3.1 追蹤入學措施
臺師大每年系統性追蹤並分析學士班新生在各入學管道(包含申請入學、分發入學及其他入學方式)中的性別比例。
根據2019年至2023學年度的統計資料顯示,本校各入學管道中女學生比例皆持續高於男學生。
學年度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性別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申請入學 | 435(58%) | 315(42%) | 396(55%) | 327(45%) | 399(56%) | 316(44%) | 409(57%) | 307(43%) | 376(56%) | 293(44%) |
分發入學 | 271(52%) | 253(48%) | 262(50%) | 264(50%) | 299(55%) | 249(45%) | 288(50%) | 290(50%) | 309(51%) | 302(49%) |
其他管道 | 265(52%) | 248(48%) | 295(54%) | 256(46%) | 281(47%) | 311(53%) | 279(52%) | 256(48%) | 293(50%) | 296(50%) |
總計 | 971(54%) | 816(46%) | 953(53%) | 847(47%) | 979(53%) | 876(47%) | 976(53%) | 853(47%) | 978(52%) | 891(48%) |
5.3.2 女性申請與入學政策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四條規定,學生在招生與入學過程中,不得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受到歧視。此外,第二條與第五條亦明確指出,教職員工生應尊重人與性別相關之特質,確保所有人享有平等對待,不得因其性別相關因素而有不平等之待遇。
5.3.3 保障婦女名額計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五、六點規定,在教學、活動、評量、福利及服務上,不因性別或性別相關因素而有差別待遇,並積極協助因性別因素而處於不利情境之學生,確保受教權益。
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供多元學生支持方案,包括學生保險、各類獎學金以及導師制度,所有學生不分性別皆可平等申請與使用。此外,本校部分獎助學金對女性學生有特別的保障,例如:
- 「黃母張太夫人獎學金」:專為本校女性學生設置,每學年提供 3 名女學生,每名新臺幣 10,000 元。
- 「夢想起飛獎助學金」:提供懷孕學生或需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申請,每名獎助新臺幣 10,000 至 30,000 元,以協助兼顧學業與家庭照顧責任。
各類學生保險、獎助學金申請以及導師制度相關辦法與規定皆公告於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站。
5.3.4 鼓勵女性申請女性代表性不足的學科
本校致力於提升女性在傳統上女性代表性不足之學科(特別是 STEM 領域)的參與度。學校透過外展活動與跨機構合作計畫,鼓勵女性學生從小建立科學素養、探索學術興趣,並逐步強化其在相關領域的學習信心與投入意願。2024年本校具體推動作為包含:
1. 大學校外展活動(through university outreach)
數學教育中心:
本校數學教育中心推動「提升國民中小學女學生科學學習興趣計畫」,致力於強化女學生在科學、數學及 STEM 領域的學習動機與自信。計畫提供多元且具長期影響力之資源與活動,包括教案研發、教師增能工作坊、學生主題營隊、校園巡迴演講、教育影片與科普文章等。不僅啟發女學生探索科學興趣,也協助教師成為永續推動者,從基礎教育端培育未來女性 STEM 人才。
數學教育中心團隊向學校與大眾推廣數位數學遊戲
2. 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推動區域及全國性倡議
高中女校科學教育巡訪計畫:
為提升女學生對科學與數理領域的興趣與參與,本校化學系與生命科學系攜手吳健雄學術基金會共同推動「高中女校科學教育巡訪計畫」。活動內容包括帶領學生進行物理、化學與生物之實驗課程,並指導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相關技術操作,同時安排女性科學家與教授分享自身的科研旅程與職涯經驗,激勵更多年輕女性勇於投身科學研究。2024 學年度共巡訪 12 所高中,參與學生約1,600名,提升女性青年對科學領域的接觸與興趣。
計畫團隊帶領女高中生進行科學實驗
5.4.1 資深女性學者比例
本校專任教師總數和女性專任教授人數如下表:
2022 | 2023 | 2024 | |
專任教師數 | 849 | 847 | 844 |
專任教授人數 | 493 | 470 | 480 |
女性專任教授人數 | 186 | 182 | 187 |
5.5.1 獲得學位女性比例
本校2023學年度共有 3,263 位畢業生,其中 女性畢業生 1,838 位,佔總畢業生人數的 56.3%。
依學門領域區分如下:
|
領域 |
女性獲得學位總人數 |
獲得學位總人數 |
女性比例 |
|
STEM |
238 |
855 |
27.8% |
|
醫學領域(含衛教系、生醫碩、營養碩) |
89 |
131 |
67.9% |
|
人文、社會、藝術 |
1211 |
1793 |
67.5% |
|
其他 |
300 |
484 |
62.0% |
|
合計 |
1838 |
3263 |
56.3% |
5.6.1 不歧視婦女政策
本校設有完善之制度與機制,明確保障女性不受歧視,並全面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使校園成為安全且具尊重多元的環境。相關政策與作為如下:
1. 建立性別平等治理架構,確保制度化運作
為推動性別平等觀念並預防及處理性別歧視、性騷擾與性侵害事件,本校於1997年成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兩性平權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並於2004年更名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延續至今,持續作為本校性別政策之核心推動單位。
2. 制定明確之反性別歧視政策與規範
本校於2019年制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五條明確規定教職員工與學生在教學、活動、評量、甄選、升遷、考核、獎懲、福利與服務等事項上,不得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受到不平等待遇。
同時,第三、四、六及八條亦要求本校於招生、教學、校園生活中維護性別平等意識,杜絕性別偏見與歧視,並積極協助因性別因素處於不利情境之成員,確保平權精神落實於校務運作。
本要點第十條規定,本校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行政主管儲訓課程及新生訓練,皆須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內容,透過系統性教育提升全校成員性別意識與敏感度。
3. 完備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機制與教育宣導
為強化校園安全與事件處理程序,本校於 2017 年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辦法」,落實校園性別事件之預防、通報、受理與調查處置機制,並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與防治宣導。
另編製「性別平等教育手冊」提供全校成員認識性別平等觀念及事件處置程序,強化宣導效果。
5.6.2 跨性別非歧視政策
本校設有保障跨性別者不受歧視之政策與相關配套措施,致力於提供安全、友善且尊重多元性別認同之校園環境。
1. 制定明確反歧視政策,保障跨性別者權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學校應尊重所有學生與教職員之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嚴禁因上述因素而產生任何形式之差別待遇,並應積極協助因性別因素而處於不利情境之成員,以落實多元性別平權精神。
2. 推動性別友善空間與住宿制度,支持跨性別學生需求
本校除建置性別友善廁所外,更率全國之先設置性別友善宿舍樓層,並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以制度化保障跨性別學生住宿權益。其中第四條明訂,跨性別學生申請宿舍時,不應僅以生理性別作為分配依據,而應採個案評估處理,以尊重學生自我性別認同並提供最適居住安排。
本校性別友善廁所
本校性別友善宿舍
5.6.3 生育政策
本校具備完善的育產支持制度,以協助女性在懷孕、分娩及育兒期間持續參與職場或學術發展,並透過陪產政策促進家庭共同分擔照顧責任,減輕女性因生育所承擔之不對等負擔。
1. 完善育產與陪產制度,促進家庭共同分擔育兒責任
本校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提供女性員工合計8週之產假(含產前及產後)。若懷孕期間不幸流產,則依懷孕週數給予相應天數之產假,兼顧女性身心健康。此外,懷孕期間可申請 7 日產檢假,以維護孕期健康。
為鼓勵伴侶共同投入生育照護、減輕育兒責任由女性單方承擔之情況,本校提供7日之陪產檢及陪產假,供受僱者於配偶懷孕期間陪同產檢及分娩時申請,使家庭可共同面對生產與育兒階段的挑戰,營造更性別友善的工作環境。
2. 推動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保障孕產工作者安全返職
為確保孕期及產後返職女性得以兼顧健康與工作權益,本校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31條及相關指引推動「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由健康中心主責執行,內容包括:危害評估、專業醫護面談與健康指導、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適性安排及必要之防護措施。
當女性工作者從事具母性健康風險之工作時,將啟動個別化評估與保護措施,透過工作調整、環境改善或重新分配職務等方式,確保不影響其健康與產後回歸職場之權益,真正落實母性健康與就業平等。
5.6.4 學生托兒設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四個校區皆設有設備完善、環境舒適的母乳哺(集)乳室,教職員工與學生皆可免費使用。各哺乳室均為支持新手媽媽而設計,提供冰箱、靠背椅、洗手台及尿布更換台,並備有哺乳枕、母乳儲存袋、溢乳墊與濕紙巾等用品,以滿足母親與嬰兒的各項需求。
所有哺乳室皆為無障礙友善空間,設有緊急呼救按鈕,若遇突發狀況可即時通知護理師協助。此外,哺乳室更設有「哺乳心靈小站」,擺放童書、安撫玩偶及親職教養資源,營造溫馨且具家庭友善氛圍的環境,讓使用者能安心照顧幼兒並兼顧學業或工作。
5.6.5 教職員兒童照護設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四個校區皆設有設備完善、環境舒適的母乳哺(集)乳室,教職員工與學生皆可免費使用。各哺乳室均為支持新手媽媽而設計,提供冰箱、靠背椅、洗手台及尿布更換台,並備有哺乳枕、母乳儲存袋、溢乳墊與濕紙巾等用品,以滿足母親與嬰兒的各項需求。
所有哺乳室皆為無障礙友善空間,設有緊急呼救按鈕,若遇突發狀況可即時通知護理師協助。此外,哺乳室更設有「哺乳心靈小站」,擺放童書、安撫玩偶及親職教養資源,營造溫馨且具家庭友善氛圍的環境,讓使用者能安心照顧幼兒並兼顧學業或工作。
5.6.6 女性輔導計畫
本校設有完善且多元的學生輔導與導師制度,並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規範,所有輔導服務均不受性別限制。
1. 導師制度全面支持學生學涯與生涯發展
本校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導師制度實施辦法》設置多元導師制度,各學系皆安排不同類型之導師,包括:學業導師、專責導師及原住民導師。
- 學業導師:低年級以課業輔導、學習計畫與輔系選擇為主;高年級則聚焦專業學習、升學規劃與生涯發展。
- 專責導師:負責生活教育、校園適應、偏差行為輔導、緊急事件協助與高風險學生之預防性輔導等。
2023 學年度導師制度共提供 12,089 人次輔導服務,女性學生亦是主要受益者之一。
2. 學生輔導中心提供個別諮商服務
本校學生輔導中心提供專業心理諮商服務,採一對一輔導模式,協助學生探索自我、提升情緒管理與人際溝通能力,有諮商需求之學生不限性別皆可申請本服務。
3. 產業實習提升女性職涯準備度
為協助學生銜接產業職場,本校積極推動產業實習機制。2023 學年度共有510家實習機構與本校合作,提供1,431人次學生參與,其中女性923人,占64.5%,顯示本校女性學生積極參與職涯導向實習活動,有助提升女性未來職涯發展與領導力培育。
5.6.7 追蹤女性畢業率
在過去五年學士班畢業生中,女性畢業生人數比例長年高於50%,於2023學年度達到56.7%。
| 學年度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女性畢業生數 | 1018(56.5%) | 1039(57.8%) | 989(57.2%) | 989(55.7%) | 1034(56.7%) |
男性畢業生數 | 781(43.4%) | 758(42.2%) | 741(42.8%) | 787(44.3%) | 790(43.3%) |
合計 | 1799 | 1797 | 1730 | 1776 | 1824 |
相關規範方面,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則》第15條及第57條規定,學生若因育兒等因素影響學業進度,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最長至兩年,確保女性學生能兼顧家庭與學業,減少女性學生因家庭因素(如懷孕、生產或撫養三歲以下子女)所造成之畢業率差異。
5.6.8 保護檢舉歧視者的政策
本校訂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辦法》,全面規範性別事件之預防、通報、申訴、調查及處理流程。確保學生及教職員於遭遇性別歧視、不利待遇或相關不當行為時,能透過正式申訴機制獲得協助及保護。
1. 提供正式申訴與受理管道,保障申訴權益
學生及教職員若因性別而遭受歧視、不利教育或就業待遇、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情事,可依程序提出申訴,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並啟動調查。本校並提供必要協助與資源,確保申訴者獲得支持。(依本辦法第11~13條)
2. 保密機制
為保障申訴人及相關人員權益,本校對申訴人、被申訴人、證人及協助調查人員之個資與身分均予以保密,以避免二度傷害。如有違反保密規定者,將依《刑法》及相關法令處理,確保申訴者可在無畏報復的情況下提出申訴。(依本辦法第12、18、19條)
3. 公正調查程序與救濟途徑
本校之調查與審議程序由具專業素養與性別敏感度之委員會執行,確保處理過程公平、公正並兼顧雙方權益。申訴者若對調查結果不服,得依規定提出再申訴或尋求行政救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依本辦法第14~23條)
透過上述制度,本校確保學生與教職員在面臨因性別造成的教育或就業不利時,能獲得完善申訴管道、保密及保護措施與後續救濟機制,保障其受教與工作權。
5.6.9 陪產政策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提供男女員工平等的育嬰與家庭照護支持。女性員工可申請產假與產檢假;而配偶懷孕之員工,則可申請陪產假與陪產檢假,以參與生育與育兒照護。
5.2.1 第一代上大學之女生比例
全國近年接受高等教育人數不斷提升,但是本校108至111學年度第一代上大學之人數逐漸減少,女性的第一代上大學比例逐漸減少。
111學年度整學期(上、下)入學之大學新生,在家族直系親屬中為第一位上大學的男、女生人數。
【女】 第一代上大學:115人
【男】 第一代上大學:144人
【男女合計】 第一代上大學:259人
性別 |
108學年度 |
109學年度 |
110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女 | 235(52%) | 187(50%) | 122(46%) | 115(44%) |
男 | 218(48%) | 189(50%) | 141(54%) | 144(55%) |
合計 | 453 | 376 | 263 | 259 |
5.3.1 追蹤入學措施
1.本校每年追蹤女學生入學率、申請率、統一分發率,追蹤本校近4年108至111學年度大學入學學生數、申請入學及分發學生數,女性均超過50%,入學比例均高於男性。
108至111學年度大學入學男女學生數統計如下表:
性別 | 108學年度 | 109學年度 | 110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女 | 971(54%) | 953(53%) | 979(53%) | 976(53%) |
男 | 816(46%) | 847(47%) | 876(47%) | 853(47%) |
合計 | 1787 | 1800 | 1855 | 1829 |
2019至202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男女學生數統計如下表:
性別 | 2019學年度 | 2020學年度 | 2021學年度 | 2022學年度 |
女 | 435(58%) | 396(55%) | 399(56%) | 409(57%) |
男 | 315(42%) | 327(45%) | 316(44%) | 597(43%) |
合計 | 750 | 723 | 715 | 716 |
統一分發錄取率在少子化的衝擊下數據有下降如下:
性別 | 108學年度 | 109學年度 | 110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女 | 271(55%) | 262(50%) | 299(55%) | 288(49.8%) |
男 | 253(45%) | 264(50%) | 249(45%) | 290(49.2%) |
合計 | 524 | 526 | 548 | 578 |
5.3.2 女性申請與入學政策
1.為促進校園性別平等,預防和處理性別歧視、性侵犯和性騷擾,使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權利在安全的教育環境中得到保護,成立「國立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專網內容包括性平法規、申訴管道、事件處理流程、緊急電話,教學資源及活動訊息等,其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四點明訂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此外,入學後第二、五、十點則明訂參與學習及活動,應尊重不同性別,不得性別而給予教學、活動等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以及人員培訓及進修課程及新生訓練,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
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七點訂有積極維護懷孕教職員工之工作權及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此外學則第十、二十一條,為鼓勵女性報考入學,在招生中充分保障懷孕、生育、撫養3歲以下兒童的學生權益。
3.保障女學生和職員安全和提升校園生活參與度,本校有相關規定的”性騷擾防治專區”,有各項法規以及投訴準則,和聯繫方式供協助。
4.本校與四所幼兒園/托兒所簽訂特約托育機構,另人事室亦提供學校附近的托嬰場所等資訊,供需要的女學生就近委託照顧嬰幼兒,方便女學生安心就學本校人事室設置托育專區。
5.學校設有四間設備齊全、舒適的母乳哺育(及母乳採集)室,分別位於校本部樂智樓一樓、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2樓、工館校區理學院大樓B棟1樓以及林口校區健康中心1樓。
5.3.3 保障婦女名額計畫
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中第五點「保障在學女性學生享有平等獲獎之機會的獎學金。」,第七點規定「本校應積極維護懷孕教職員工之工作權及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本校各系辦公室亦提供女學生對於獎學金之資訊提供及諮詢。
2.本校設立性別研究獎及獎學金方法,優先獎助女性/性別研究等人員舉例而言,本校「簡葉玉鳳女士獎學金」自2016年起每年辦理,每名金額1萬5千元整。「黃母張太夫人獎助學金」每學年提供3名在學女學生,每名金額1萬元整。
3.本校「夢想起飛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二、獎學金則可由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申請,每名獎助新臺幣10,000至20,000元整。
4.為建構友善之生養環境,本校專任教師因娩假、育嬰留職停薪、因安胎所請之病假、產前假、流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等期間,所遺課務得依本校「教師請假代課鐘點費注意事項」辦理。
5.3.4 鼓勵女性代表性不足學科申請
1.本校化學系及生命科學系自2012年起每年辦理「高中女生科學教育巡訪計畫」,計畫由教育部委託,並與民間團體財團法人吳健雄學術基金會合作,邀請歷屆台灣女科學家演講,計有物理、化學、和生物等科目,每年參與該項科教活動的女學生人數約1,600人,已辦理10年,總計參加學生人數逾一萬人,受訪的不同學校總數近40校。
2.本校數學系辦理「提升國民中小學女學生科學學習興趣計畫」,主要提升女學生對科學與數學等領域的興趣,計畫規劃出五項活動,包含教案開發與研討會、一日營隊(包含實體與線上)、YouTube影片、入校演講、文章撰寫等。
3.本校研發處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研發人才。
4.台師大 IOH 開放個人經驗平台: 在此平台可以看到師大的學長姐分享就學經驗和各個系所的秘辛,讓台灣學生和海外學生可以互相交流就學經驗,吸引對台灣學校有興趣的學生前來就讀。
5.4.1 資深女性學者比例
本校學術人員總數和女性學術人員如下表:
| 總人數 | 女性 | 男性 |
1.專任教師總數 | 847 | 359 | 488 |
2.專任教授人數 | 470 | 182 | 288 |
3.擔任行政或學術主管人數(含一二級) | 195 | 57 | 138 |
名稱 | 2022 | 2023 |
教職員數 | 849 | 847 |
學術人員數 | 493 | 470 |
女性學術人員數 | 186 | 182 |
5.5.1 獲得學位女性比例
2022學年度整學年(上、下)畢業生數3,605人,女性總人數為2,054人,佔總人數56.98%。 人文、社會、藝術領域有1,273人,佔總人數66.61%。 STEM領域有355人,佔總人數33.94% 醫學領域(包含衛教系、生醫碩、及營養碩)有65人,佔總人數74.71%。
領域 | 女性獲得學位總人數 | 獲得學位總人數 | 女性比例 |
人文、社會、藝術 | 1,273 | 1911 | 66.61% |
STEM | 355人 | 1046 | 33.94% |
醫學領域(含衛教系、生醫碩、營養碩) | 65人 | 87 | 74.71% |
其他 | 361 | 561 | 64.35% |
合計 | 2054 | 3605 | 56.98% |
5.6.1 不歧視婦女政策
1.本校1997年為推動性別平等觀念之建立,並防範與處理性別歧視、性行為、性騷擾事件之發生,成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
並於2005年11月30日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2011年6月22日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
2.於2019年制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五點明確規定學校人員的任用、入學、許可入學不得因性別、性傾向而有差別。
第10點規定: 本校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行政主管人員 之儲訓課程及新生訓練,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
此外第3、4、6-9點也分別針對建立性別友善及安全之校園空間,招生及就學許可,教學、活動、評量、甄選、陞遷、考核、獎懲、福利及服務上,懷孕教職員工之工作權及受教權,開設性別相關研究課程,編列經費預算等予以明確規定。
3.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2017年另訂定本校「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與處理辦法」,落實推動防治教育宣導工作。
4.本校為了防範與處理校園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事件之發生,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編製性別平等教育手冊。
5.6.2 跨性別非歧視政策
1.本校2017年為推動性別平權觀念,加強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並保障教職員工生之權益,提供一個免於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制定「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與處理辦法」,經多次修訂,最後修正為2022年,其中第四條:尊重教職員生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不合理之差別待遇,並且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
2.本校每年舉辦「性別月-愛洛生活節」推動性平活動,以音樂會、講座、影展等多元方式呼籲大眾重視性別議題。
3.性別平等教育講座新生訓練活動舉辦性別平等教育講座,使新生們了解大學學習應具備的基本性平概念、法律常識及生活態度。
4.全國首例性別友善樓層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透過公開舉辦活動、推動設置性別友善宿舍、性別友善廁所等,為不同性別取向之學生創造更友善之校園環境。希望那些因性別、性別特徵、性別認同或性取向受到不合理歧視而處於不利地位的學生能夠在校園感受到支持(臺師大營造性別友善校園)。
學七舍性別友善住宿樓層
5.本校現有8處設置性別友善廁所,未來預計新增27處,達到每棟教學大樓都有性別友善廁所之設施。
(本部校區: 樂智樓1樓和教育大樓1樓、公館校區: 理學院A棟1樓、林口校區: 博雅樓1樓)
6.校園內設置保險套販賣機和不定期性教育及健康觀念推廣講座。
5.6.3 生育政策
1. 有關本校教職員生育政策,依據2022年行政院勞動部「性別工作平等法」公告修正第15條規定,分娩後,給予產假四十二日;勞基法人員於分娩前給假七日,分娩後,給予產假八星期。
根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中第七條: 本校應積極維護懷孕教職員工之工作權及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 必要之協助。
2.「母性健康保護」,健康中心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條、第31條,執行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以保護妊娠中及分娩後重返職場的女性工作者,對於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的工作應採取保護措施,確認健康無虞且不影響日後母嬰身心狀態後,使女性工作者得以實現母性健康及就業平等。
5.6.4 學生托兒設施
1.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五條,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本校制定「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與處理辦法」,積極保障懷孕學生的教育權利,並透過轉介利用學校或社會資源,幫助懷孕生產後或生育後的育兒需求。
2.本校與四所幼兒園/托兒所簽訂特約托育機構,另人事室亦提供學校附近的托嬰場所等資訊,供需要的女學生就近委託照顧嬰幼兒,方便女學生安心就學本校人事室設置托育專區。
3.學校設有四間設備齊全、舒適的母乳哺育(及母乳採集)室,分別位於校本部樂智樓一樓、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2樓、工館校區理學院大樓B棟1樓以及林口校區健康中心1樓。
5.6.5 教職員兒童照護設施
1.本校與四所幼兒園/托兒所簽訂特約托育機構,另人事室亦提供學校附近的托嬰場所等資訊,供需要的教職員就近委託照顧嬰幼兒,方便教職員安心上班。本校人事室設置托育專區。
2. 本校設有四間設備齊全、舒適的母乳哺育(及母乳採集)室,分別位於校本部樂智樓一樓、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2樓、工館校區理學院大樓B棟1樓以及林口校區健康中心1樓。
5.6.6 女性輔導計畫
1.心理輔導:
本校無性別限制規定,無論男女學生皆可享有本校輔導諮商資源,並設置心理諮商輔導中心專門網站。
(1).公開舉辦伯樂大學堂性別平等教育講座。
(2).提供校內校職員生及校外人士研習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線上課程。
2.就業輔導:
職涯發展中心提供各階段學生職涯導航、職涯培力、就業準備及媒合、就業追蹤等職涯發展輔導機制,男女學生皆可享有本校職涯發展輔導資源,2023年本校辦理就業博覽會、企業說明會、企業參訪、國考講座、就業市場趨勢、校友經驗分享、中英文履歷面試、職場關鍵能力等多元,合計參與達3,735人次。
3.產業實習:
依據2023年校務資料庫填報資料(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實習),共計33個系所開設實習課程,實習機構為470家,參與實習學生人數為800人(233名男性及567名女性)。
4.師資培育學院課程組:女性修習教育學程者計2,239人,佔全校師資生總人數60%。
5.6.7 追蹤女性畢業率
1.本校追縱5年女性畢業率,皆超過50%,皆高於男性。
2023年女性畢業率達55.69%。
| 107學年度 | 108學年度 | 109學年度 | 110學年度 | 111學年度 | |||||
性別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人數 | 759 | 1038 | 781 | 1018 | 758 | 1039 | 741 | 989 | 787 | 989 |
比例 | 42.2% | 57.8% | 43.4% | 56.5% | 42.2% | 57.8% | 42.83% | 57.17% | 44.31% | 55.69% |
2.於2022年修訂本校大學學則制定減少影響女性畢業因素
本校碩士班、碩士在職特班、博士班很多女性都在30歲左右,這是人生規劃的關鍵時期,避免可能會受到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等因素的影響教育機會及畢業。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則第十五、五十七條規定,學生可以延長學習時間,最多可延長兩年,以減少因懷孕、分娩或撫育影響女性畢業的可能性。
5.6.8 保護舉報歧視者的政策
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與處理辦法」於2017年訂定期間並經多次修訂,最新為2022年修正通過,對於保護舉報性別歧視者於第十八條中明確規定:對舉報人有保密的義務;第十一、十七及二十六條,亦對事件保密規定。此外,將校園性別事件標準作業流程,詳細列出並公告在學校網頁,提供公開、合理、合法的標準作業流程,其中亦明訂對舉報人有保密之義務。
5.6.9 陪產政策
制定支持婦女參與的陪產政策,確保父親能夠參與育兒職務。
1.勞基法人員如有陪伴配偶妊娠產檢、分娩之事實及需求,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之第5-7條新修正規定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並得以時計。
2.「陪產檢及陪產假」之請假期間,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施行細則」第7條新修正規定,申請人除陪產檢得於配偶妊娠期間請假外,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 其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內請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