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SDG 8

8.2.1 就業實踐與生活工資

本校支付教職員工資乃依據中央政府及本校待遇相關法令規定,並由政府審議委員會綜合物價變動、平均國民所得、人口、經濟成長率與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等因素加以調整。本校平均月支薪資為新臺幣104,194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人員薪資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務人員薪資明細表」),高於全國教育業月支薪資新臺幣33,215元,以及政府規定之生活工資新臺幣27,470元

8.2.2 就業工會

舉行勞資會議 

本校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之規定,每3個月召開勞資會議,於會議中協調勞資關係、討論勞動條件、勞工福利及其他相關事項,2023年共計召開4次會議。本屆勞資會議之勞、資雙方代表各5人(本屆代表名單),任期為 4 年(自2022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勞資會議紀錄與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勞基法專區

滾動修正教職員權益  

本校透過約用人員審核小組會議、學術及行政主管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等相關會議,持續檢視並調整教職員權益。並會將調整事項公告於人事室網頁與明定於契約書中,或編製成手冊(例如新進教師手冊)。以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為例,2019年至2023年已修正5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網站勞基法專區

8.2.3關於歧視的就業政策

平等對待-不因宗教、性取向、性別、年齡或難民身份而有不同

本校依據我國「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各類人員之聘任及陞遷,皆依照職務歷練、專業能力及發展潛能等面向執行,不因宗教、性傾向、性別、年齡而有所歧視。

本校亦致力於推動性別平等,至今已制定與實施多項性別平等法規,包含「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以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辦法」,確保教職員工在工作環境中不會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打造性別平等與安全的工作環境。 (本校性別平等相關法皆公告於秘書室網頁)

8.2.4就業政策 現代奴隸制

反對強迫勞動 Against Forced Labor

本校依據我國法令如「公務人員服務法」、「教師請假規則」、「勞動基準法」及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等,規定本校教職員工時、休息、請假及休假方式,避免強迫勞動。同時因應業務需要,亦訂定「員工加班費管制要點」管制本校員工加班時間。

反對進用童工 Against child labor

本校依循勞動基準法教師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服務法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教職員工聘僱事宜,無雇用童工之情事。

8.2.5人力外包僱傭關係的同等權利

人力外包依法簽訂契約

本校外包工作有清潔及警衛勤務兩類共103人,依規定簽訂相關契約內容,保障勞工勞動條件、就業與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義務、安全衛生及應注意事項等相關權利。

8.2.6就業政策薪資等級公平性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五條本校不得因職員工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學、活動、評量、甄選、陞遷、考核、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因此本校職員工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人員薪資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務人員薪資明細表」給薪,每年並依工作表現調升薪資,不因性別、性傾向,或婚育、懷孕,而有同工不同酬情形。

8.2.7追蹤性別平等的薪酬等級

本校教職員工薪資係依據中央政府及本校待遇相關法令規定(「教師待遇條例」及「公務人員俸給法」),並由政府審議委員會綜合物價變動、平均國民所得、人口、經濟成長率與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等因素加以調整,不因性別、性傾向、婚育、懷孕,而有同工不同酬情形。2023年本校男、女性教育人員平均薪資分別為111,708、107,738元(新台幣);男、女性公務人員平均薪資分別為69,189、70,233元(新台幣)。

8.2.8制定就業實踐的申訴流程

本校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及「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之規定,設立「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與「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以確保本校職員之權益。本校職員若認本校各單位之措施違法或不當,或因不作而損害其權益,得向前述委員會提起申訴,相關申訴及評議作業程序皆明列於要點中(本校師申訴評議作業流程如下圖8.2.8-1)。本校2023年共受理3件申訴案件。

另外,本校為防範各類職場不法侵害(肢體、心理、語言、性騷擾),特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實施相關訓練、建立相關保護措施與受害事件處理程序,該計畫中訂有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處置流程(圖8.2.8-2),除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發生,建立雙方協調、調查管道,並持續關懷、進行後續追蹤。

本校教師申訴流程
遭受身體精神不法侵犯處置流程

8.2.9 僱用實踐之勞工權利

  • 舉行勞資會議 

本校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之規定,每3個月召開勞資會議,於會議中協調勞資關係、討論勞動條件、勞工福利及其他相關事項,2023年共計召開4次會議。本屆勞資會議之勞、資雙方代表各5人(本屆代表名單),任期為 4 年(自2022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勞資會議紀錄與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勞基法專區

  • 保障女性勞工權益  Protection of Female Workers’ Rights

本校為保障女性勞工權益,推行多項措施兼顧女性勞工在生理、心理和職場安全等多方面的需求,以促進性別實質平等。

  • 母性健康保護及育幼支持

制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確保女性勞工於育齡期的身心健康,並於三個校區(和平、公館、林口)均設置哺(集)乳室(圖示 8.2.9-1),公館校區之哺集乳室更取得2023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優良哺(集)乳室之認證。同時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給予需要親自哺(集)乳且子女未滿兩歲之教職員工,每日60分鐘之哺(集)乳時間。

8.2.9-1本校哺集乳室
  • 職員彈性上下班機制

本校同仁因業務或育兒需要,得依本校「彈性上下班差勤管理要點」專案調整辦公時間,以兼顧家庭與工作。

  • 生理假及產假

本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給予生理假、娩假、流產假及產前假,確保女性在生理特殊時期能獲得充分休息和保障。

  • 性別平等育與性騷擾防治措施

本校設有性別平等育委員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訓練,防治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並且負責調及處理性別平等相關案件(圖示8.2.9-2 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及流程圖)。本校圖書館亦鼓勵師生自主讀書會,其中包含對於性別平等議題與解方之探討(圖示)。

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及流程圖
112學年度伯樂大學堂性別平等教育講座
本校自主讀書會成果發表會大合照
  • 強化外籍教師福利 

本校為吸引並協助外籍師資安穩融入臺灣生活,特訂定「補助延攬國際人才作業要點」,提供多項福利措施。針對新聘外籍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其無本國籍或連續在國外居住超過三年且返國不滿半年者,將發放一次性生活安頓津貼新臺幣10萬元,並補助來臺或返臺單程經濟艙機票費。另為關懷外籍教師返鄉需求,於到職後六年內,最多可享兩次返國探親來回機票補助,每次以新臺幣8萬元為上限。此外,本校積極營造雙語友善環境,設置雙語標示,提供英譯法規、表格及系統操作介面、編製外籍教師手冊,並辦理外籍教師交流座談會促進外籍師資交流與溝通(圖示)。

本校人事室網站外籍教師專區
  • 教職員身心健康支持系統 

本校為增進教職員身心健康,推行下多項措施,包含:(1)制定「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學生事務處社區諮商中心設置要點」,除提供本校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外,更成立社區諮商中心提供心理諮詢及諮商服務(圖示);(2)開設教職員工生運動班,共有有氧、瑜珈、游泳、桌球、網球…等課程可供報名。

本校教職員工心理諮商方案傳單

8.3.1人均支出

本校全職教職員工總人數為3,785人,本校年度支出(包含用人費用、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損助補助等費用、短絀賠償及保險費用等)合計7,820,998,595元,人均支出為2,066,314.03元。

8.4.1有實習機會的學生比例

111學年度本校全校在學人數為14080人,2023年共有實習相關課程198門,選修人數共3,220人。學務處亦提供實習機構374處,參與實習人數為592人。有實習機會之學生比例為27%。



8.5.1 簽定安全合約的員工比例

2023年本校僱用全職教職員工總人數3785人,其中有簽訂安全合約者為3056人,比例為8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