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1 當選代表
本校治理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會議代表產生辦法」,定期依程序舉辦選舉活動,推派教師、學生、職員、研究人員等代表人治理校務,其中法定代表有23位,教師代表以按現有教師人數十分之一計算78位,學生代表人數按全體校務會議代表總人數十分之一計算有13位,職員4位,研究人員、助教、工友各一位。本校校務會議代表名單及各委員會委員名單均公開於本校人事室網站。

16.2.2 學生會
本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四條明定,為培養學生自治能力及法治觀念,並保障學生參與處理其在校學習、生活與權益有關事項,輔導學生依民主程序成立本大學學生自治會,(以下簡稱學生會),由本大學全體學生組成之。
本校學生之最高自治組織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並訂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會組織章程」,宗旨在培養本校學生自治能力及民主理念,並推動校園中的學生權利,積極參與社會議題倡議,追求一個共榮的大學校園與臺灣社會。本校學生會設有Facebook粉絲專頁,所有資訊與公布事項皆發布於此。

- 治理投入
學生會每年辦理校務交流座談會,邀請對校務有想法的師大學生,親自向校長及各處室主管反應意見,以改善校園環境與促進各項校務政策推動。

- 學生支持
本校學生會正視學生的心理健康議題,自2022年開始推動學生申請心理假議題,於2023年正式通過,決議新增「心理假」列入請假種類,學生可因心理或精神不適申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以協助學生解決問題與調適困境。本校學生會也協辦心理假主題論壇,促進學生對心理健康的重視。


- 社會活動
本校學生會關注社會議題,透過舉辦或推廣相關活動,提供學生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例如本校學生會參與第21屆臺灣同志遊行,並邀請所有學生一同上街,促進與不同人群、議題的接觸;本校學生會於臺灣總統選舉時期,推廣《2024總統大選青年論壇》活動,邀請各陣營總統參選人,聚焦青年政策,並提供學生青年發聲的平台。


16.2.3 確認並與當地利益相關者互動
本校設有許多規範可確認與當地利益相關者之互動,包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確認與政府機關、事業機關、民間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等利益相關人進行產學合作之程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設置辦法」主要負責廠商進駐、軟硬體培育設施之維護管理,或引進政府輔導及補助資源執行,以推動與利益相關人之產學合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促進社區共好實施要點」連結校園周邊之鄰里、商圈,透過校園參與、公共參與、溝通平台與社區互動並形成共識,共同建構健康、安全、友善之生活圈。
2023年度本校與社區之交流活動
場次 | 活動名稱 | 參與人次 |
1 | 洽談春節假期後拜訪新任里長並研商合作事宜。 | 10 |
2 | 與周邊社區民代、議員、里長及商圈代表餐敘。 | 40 |
3 | 每週寄送週邊社區里長本校當週行政公告及當週活動、演講、研討會一覽表。 | 10 |
4 | 6/5校慶大典及傑出校友大師沙龍講座活動。 | 20 |
5 | 周邊商圈商家與校內社團聯繫合作事宜。 | 10 |
6 | 寄送周邊里長本校進修推廣學院單位辦理之進修課程資訊,以協助推廣並邀請里民參與。 | 10 |
7 | 參與本校秘書室永續發展中心辦理之食農教育計畫-食物日活動。 | 70 |
8 | 150 | |
9 | 協助轉知總務處相關周邊民眾透過錦華里里長反應節約能源建議。 | 5 |
16.2.4 利益相關團體的參與
1. 本校設有多項當地利益相關人可參與大學決策之機制,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園景觀規劃小組設置要點」明確描述利害關係人的選擇、參與程序和決策的過程;本校課程委員會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組成需包括校外人士代表,如校友、產業界或校外學者專家等,與教師、學生代表共同訂定全校課程目標及發展方向;本校校長遴選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遴選組織及運作辦法」,委員需包括校友代表、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及教育部遴派之代表,以確保校長遴選運作公平公正。



2. 本校校友成立中華民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友總會,目前各縣市與海內外共計17個校友會,而本校設有校友中心,透過各種活動和計劃,增進校友連結與互動,同時強化母校與校友之間的溝通,藉由凝聚校友力量,創造更多資源來支持學校永續發展。
3. 本校創新育成中心主要業務之一為「企業孵化」,提供中小企業進駐校園,多年來累積培育52家育成企業、21家新創育成企業,陸續近30家育成企業自中心畢業,協助企業取得政府補助及專案貸款數10件,累積專利成果達24件,更協助企業創業投資及增資達新台幣6億。進駐廠商之一,泛宇科技教育公司,以天球儀為中心,架構出有趣又有系統的天文課程。其研發之「FUNSKY」立體天球儀,除了榮獲美國發明專利與多國專利,更應用於原住民科學教育,串連學校與產業的珍貴資源,以支持師大研究創新與社會責任。

創新育成中心培育流程

16.2.5 關於腐敗和賄賂的規範
1. 本校人事室網站設有行政中立暨利益衝突迴避專區,意旨本校教職員工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以確保教職員工依法行政、執行公正、政治中立,遏阻貪污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並適度規範參與政治活動,避免不當行為。

2. 本校為強化內部控制及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風險管理推動要點,並擬定每年度內控內稽執行情形於秘書室網站發布,以客觀公正之立場,檢查校內各業務作業程序落實執行情形,適時提供改善建議,協助校長合理確保本校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運作。
16.2.6 學術自由政策
本校組織規程第四條明訂本校在尊重學術自由之原則下,從事教學、研究及推廣服務等工作。本校也訂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倫理與誠信規範,致力推動校園學術倫理與誠信。
本校基於學術自由、大學自治與專業自主原則,特訂定「教師專業倫理守則」中,明白敘述教師積極協助學校行政業務之規劃與執行,尊重學術自由與民主程序,建構研究、教學與服務相輔相成之優質學術社群。


本校組織規程第四條明訂尊重學術自由原則


本校教師專業倫理守則尊重教師學術自由
16.2.7 發布財務數據
本校設有大專校院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可於此查看本校財務規劃報告、財務資訊分析、校務基金績效、資金變化及支出用途等,也可於本校主計室網頁查看更多財務資訊,以示本校財務流向清楚和其健全的財務狀況。



16.3.1 向政府提供專家建議
1. 本校為臺灣研究指標大學,研究教師人員經常為政府政策諮詢對象,亦會提供政府具體的專家建議,經由政府邀請擔任公家機構的諮詢委員或顧問。如本校特殊教育學系洪儷瑜擔任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會委員;永續管理與環境教育研究所張子超教授、葉欣誠教授與王順美副教授,擔任「112年建構智慧化氣候友善校園先導型計畫」委員;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王麗斐教授擔任教育部學生輔導諮詢會委員。



2. 本校家庭研究與發展中心林如萍教授接受農業部委託,擔任『食農教育教案系列手冊』主編,於2023年正式上架,手冊內含各級學校結合農業相關發展、永續觀點所設計發展之食農教育課程,提供老師及學校參考,讓學生能體驗不同的食農教案。


16.3.2 提供進修活動給教育政策制定者和立法者
本校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東亞學系及研究所、永續管理與環境教育研究所111學年度提供47門相關課程,包括教育政策研究、永續管理研究、東亞政治經濟相關課程等,可參考111學年度教政所、東亞所及永續所課程列表。
16.3.3 參與政府研究
本校長久以來與政府有研究計畫上的合作,提供學術和技術上的研究發展合作,政府單位如教育部國家教育署、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外交部、文化部等。本校2023年與政府單位合作,協助政策制定或執行,共有572個公部門研究合作案,研究計畫經費總計達21億4千多萬新臺幣,詳見112年國科會以外政府各單位計畫統計。
其中,本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自1998年起接受教育部委託,持續辦理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等相關研究工作,也針對心理與教育測驗技術及相關工具進行研發工作與推廣。

16.3.4 有討論議題的中立平台
1. 本校在Facebook的社群『NTNU師大人交流板』,為台師大學生以及周遭社群,自由交流資訊的空間,對政治發表、商業活動、邏輯辯論不設置限制。文章種類、文章內容、作者主體的身份都不受管制,享有極為廣泛的自由。



16.4.1 法學畢業生比例
111學年度學、碩、博總畢業生3,605人,法律、政治課程相關系所畢業生227人,比例約為6.30%,分述如下:
- 學士班總畢業生計1,776人,其法律、政治課程相關學系畢業生數計125人。
- 研究所總畢業生計1,829人(碩士班1,660人、博士班169人),其法律、政治課程相關系所畢業生數計102人(碩士班83人、博士班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