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SDG8

8.2.1 確保員工薪資達到基本生活水準

本校依據中央政府及本校相關待遇法規支付所有教職員薪資。薪資由政府審議委員會依據多項因素進行審查與調整,包含生活成本變動、全國平均所得、人口趨勢、經濟成長率及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等。

截至 2024 年,臺師大教職員的平均月薪為新臺幣 111,806 元,遠高於臺北市政府公告的每人每月貧窮線 19,649 元,顯示本校已充分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水準。

本校教育人員薪給表

8.2.2 就業工會

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本校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以協調勞資關係、討論工作條件、員工福利及其他相關事項。
在 2024 年,共舉行了四次會議。現任勞資會議委員會由 五位勞方代表與五位資方代表組成,任期四年。值得注意的是,本屆勞方代表中有 60% 為女性,展現本校在勞資治理中落實性別包容與平等參與的承諾。
所有會議紀錄及相關資訊皆公開於人事室網站,以維持透明與公正的勞資溝通機制。

人事室網頁勞基法專區

8.2.3 關於歧視的就業政策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規定,本校嚴格遵守平等就業機會原則。該條明定,雇主不得因種族、宗教、政黨傾向、性別、性傾向、年齡、身心障礙、婚姻狀況、外貌或其他個人特徵等因素,而對求職者或受僱者有任何差別待遇。

本校於教職員的聘任、考核與晉升等程序中,完全依據專業資格、工作經驗與實際表現辦理,以確保人事程序的公平與透明。同時,本校明文禁止任何基於宗教、性別、性傾向或年齡的職場歧視,致力營造尊重、多元與平等的友善工作環境,讓所有教職員均能在公平與包容的氛圍中發揮專業。

就業服務法

8.2.4就業政策 現代奴隸制

本校遵循《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現代奴役、人口販運及童工僱用行為。依據該法第5條規定,雇主不得以非法手段強迫勞工從事勞動。此外,本校亦依據該法第四章之規定,妥善管理員工之工作時間、休息及休假制度,以保障全體教職員工的權益與身心健康。

同時,本校確實遵守該法第44條與第45條之規定,明確禁止僱用童工。所有聘僱及招募程序均依照國家勞動法令辦理,確保未達法定工作年齡者不被僱用於任何職務。本校致力於建立合法、安全與人道的工作環境,維護勞工基本權益與尊嚴。

勞動基準法

8.2.5 外包人力的同等權利

本校確保所有委外勞務均遵循勞動權益保障相關法規。於各項委外採購招標文件中,明定承攬廠商須保證其僱用員工之薪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此外,廠商亦應依相關法令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確保受僱人之勞動保障與福利權益。

8.2.6 就業政策薪資等級公平性

本校致力於維護薪資公平並消除職場中因性別而產生的薪資差距。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五條規定,本校明確禁止基於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保障教職員生在教學、活動、評鑑、遴選、升遷、審查、獎懲、福利及各項服務中均享有平等對待之權益。

本校教職員薪資係依《教育人員薪給表》及《約用人員薪級表》辦理,並依工作績效與年資每年檢討與調整,確保薪資評定完全以專業表現與經驗為依據,不受性別等非專業因素影響,落實公平合理之薪酬制度。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

8.2.7 追蹤性別平等的薪酬等級

本校教職員薪資係依中央政府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如《教師待遇條例》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等。薪資調整由審議委員會依據物價變動、民間平均薪資、經濟成長率及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等因素綜合考量後辦理,確保薪資制度之公平與合理。

本校嚴格禁止任何基於性別、性傾向、婚姻或懷孕狀況之薪資差異。2024年本校男女教育人員之平均薪資分別為新臺幣122,349元與118,101元;男女性公務人員之平均薪資則分別為新臺幣72,962元與74,651元。

本校教育人員薪資明細表

8.2.8 制定勞工申訴流程

依據《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與《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之規定,本校設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職員申訴仲裁委員會」,以確保教職員在遭遇不公平、違法、不當對待或因不作為而導致權益受損時,皆能獲得公正申訴的機會。

若教職員認為自身權益受損,得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訴,並依明定之程序辦理與審議。2024年度本校共受理四件申訴案件。

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

8.2.9 僱用實踐之勞工權利

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本校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勞資會議,以協調勞資關係、討論工作條件、員工福利及其他相關事項。
在 2024 年,共舉行了四次會議。現任勞資會議委員會由 五位勞方代表五位資方代表組成,任期四年。值得注意的是,本屆勞方代表中有 60% 為女性,展現本校在勞資治理中落實性別包容與平等參與的承諾。
所有會議紀錄及相關資訊皆公開於人事室網站,以維持透明與公正的勞資溝通機制。

人事室網站勞基法專區

8.3.1人均支出

本校全職教職員工總人數為3,925人,本校年度支出(包含用人費用、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損助補助等費用、短絀賠償及保險費用等)合計8,006,256,708元,人均支出為2,039,810.63元。

8.4.1有實習機會的學生比例

2023學年度本校全校在學人數為13,706人,參與實習生人數為3,741人。有實習機會之學生比例為27.3%。

8.5.1 簽定安全合約的員工比例

2024年本校僱用全職教職員工總人數3925人,其中有簽訂安全合約者為3193人,比例為81.35%。